「反肥貓 要加薪-日月光請設勞工董事」記者會採訪通知暨新聞稿2015.04.27
大聯盟採訪通知新聞稿1040427 台灣工會大聯盟(Monitor CSR)新聞稿 「反肥貓 要加薪-日月光請設勞工董事」記者會採訪通知暨新聞稿 時間:2015年4月27日上午10時 地點:高雄市議會第一會議室 主辦:蕭永達議員、台灣工會大聯盟(MONITOR CSR) 學者:中山大學鄧學良教授、中山大學黃北豪教授(邀請中)、 工會:台灣工會大聯盟召集人張緒中、副召集人高雄銀行企業工會陳瑞芳理事長、 副召集人台船工會黃日進理事長、副召集人高雄市職業總工會蔡連行理事長、 副召集人南亞關係企業工會劉健益理事長、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廖建中理事長 台灣航勤工會鄭盈昇理事長、台灣銀行工會陳錫川理事長、 盛餘鋼鐵工會蔡騰煌理事長、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分會柯震榮理事長、
台灣工會大聯盟委員會因應立法院法案審查進度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中華民國41年9月起編號)中華民國104年4月8日印發 院總第727號 委員 提案第 17570 號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賴振昌、吳秉叡、陳學聖、趙天麟、李昆澤、黃昭順、呂玉玲、李桐豪等29人,基於上市公司應落實公司治理的透明化及履行企業社會責任,除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外,上市公司得依章程設置員工董事。職是之故,爰請提案增訂「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上市公司,因資金來源為社會大眾,於公司治理上,更需具社會課責,以落實公司透明化經營及屢行企業社會責任。已有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的制度外,若加上員工董事,可謂企業社會責任的鐵三角,更能落實公司治理之理念。 二、從勞資關係來看,員工董事之設置,代表勞資雙方從權利的分享、利潤的分費、到風險的分擔,對塑造勞資一體共存共榮的公司文化,有積極正面的意義。 提案人:許智傑 賴振昌 吳秉叡 陳學聖 趙天麟 李昆澤 黃昭順 呂玉玲 李桐豪 連署人:鄭麗君 高志鵬 尤美女 黃國書 邱志偉 田秋堇 李應元 陳節如 莊瑞雄 黃偉哲 葉宜津 蔡其昌 何欣純 李俊俋 林淑芬 許添財 管碧玲 劉建國 陳明文 陳唐山 證券交易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七條文草案 增訂條文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