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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02, 2017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陳情高雄市議員蕭永達、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執行長黃義佑,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陳情高雄市議員蕭永達、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執行長黃義佑,勞動部應立即於行政院所屬中部、南部、東部辦公室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矯正台北中心思維,實踐翻轉「重北輕南」,彰顯政府重視廣大經濟弱勢勞工的救濟權利。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基於「改變從高雄開始」的行動決心,凸顯南北長期資源分配不均,翻轉台北政策思維,鼓動南方分配正義思潮,將「疼惜勞工,尊嚴工作」口號, 轉化有溫度的制度。理事長張緒中理事長呼籲高雄立法委員,審查勞動部預算提案:「要求勞動部應立即於中部、南部、東部分別增設『不當勞動行 為裁決委員會』,聘任當地學者專家、工會幹部擔任裁決委員。」。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表示:查100年5月1日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實施,由勞動部成立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凡資方違反工會法第35條,及團體協約第6 條之不當勞動行為,勞方得向該委員會提起裁決。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只設於台北市勞動部內,因此,全台工會或勞工朋友遭受資方不當勞動行為打 壓,包括非法解僱工會幹部,都需要多次北上參加裁決會議,無論經濟、時間成本,都是二次傷害。張緒中理事長強烈不滿地表示:都什麼時代了,該項制度形同還 要勞工進京擊鼓鳴冤,行政機關竟然比司法機關還官僚。    張緒中理事長指出:政府為了服務選民,行政院在北、中、南、東、雲嘉南地區都增設辦公室。為何不能在行政院各地區辦公室也成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 會」?更何況,連司法機關台灣高等法院都還有台中、高雄、台南、花蓮設有分院,讓人民能就地形使救濟權利。而中南部勞工遭受資方打壓迫害已夠悲慘!為什麼 還要花錢要到台北申請裁決救濟?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強烈呼籲:蔡英文總統、立法院113席立委「點亮一個台灣」、「人本經濟」,只有利用公共政策工具,建構平權價值的制度,人民才會有感。在行政院所屬中、南、東辦公室,增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彰顯府重視廣大經濟弱勢勞工的救濟權利。

12 07, 2015

本會為履行貴我團體協約第56條前置程序,依據團體協約第46條規定,推派張緒中、柯震榮、許福利、李金寶、邱文霞五人,立即組成「勞資爭議處理小組」,請貴公司立即召開勞資協商會議

主旨:本會為履行貴我團體協約第56條前置程序,依據團體協約第46條規定,推派張緒中、柯震榮、許福利、李金寶、邱文霞五人,立即組成「勞資爭議處理小組」,請貴公司立即召開勞資協商會議,協商項目詳如說明項表列,請 查照惠復。 說明: 依據貴我簽訂之團體協約第46條辦理。 查,貴公司違反團體協約相關條文內容,表列如下: 甲方未遵守團體協約項目 違反團體協約條文 未依「勞工教育實施辦法」規定上限標準,提撥勞工教育經費,辦理勞工教育事項。 違反團體協約第32條。 新進從業人員職前訓練時,未安排「工會會務簡介」課程。 違反團體協約第33條。 本會推派之體育小組代表,自始未受邀參與南區分公司體育活動會議,但南區分公司已於104 年4月25日及5月2日完成二梯次員工健行活動,並動支該體育活動經費。 違反團體協約第34條 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未平等對待給予本會幹部請領出差川旅費。 貴我第一次團體協約協商會議決議結論。 貴公司蔡董事長在股東大會上,向股東宣示經營四大原則,開宗明義即宣誓依法經營,其次,有合約依合約內容履行。貴我依據團體協約法,簽定團體協約經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在案,並經主管機關勞動部表揚。勞資雙方應本誠實信用原則,履行協約內容,以維勞資和諧關係。本會期盼 貴公司儘速善意回應,至感公誼。   正本: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蔡力行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