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快訊

18 12, 2015

工會會費應以勞保投保薪資0.5%收取 退還100年6月至104年12月溢收0.2%會費

  工會會費應以勞保投保薪資0.5%收取 退還100年6月至104年12月溢收0.2%會費 本會將動員北上向中華電信工會「討公道 要會費」 高等法院認證:加收0.2%會費程序違法 依據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1229號判決書 ●依據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1229號判決書第10頁指出:工會經費來源.... 依兩造各自提出卷附會議錄影光碟譯文,均顯示與會會員代表於現場確已數度明確要求維持原條文,並要求所為修正應依章程3分之2決議及進行唱名表決,主席即上訴人理事長朱傳炳則在未經表決之情形下,自行宣布該條文修正通過等情。堪認就章程31條究應如何修正,非全無解釋、討論及議決之空間。則被上訴人(張緒中)主張章程31條修正調高會費未經任何表決決議,應不得據為向會員徵取會費之標準,非無緣由…。 ●而0.5%會費計算有4種:1.依據勞保投保薪資2.基本工資3.薪額(不含職務加給及主管加給)4. 薪額+職務加給+主管加給。基於薪資保密如大同工會以基本工資收取千分之五會費,本會如以會員勞保投保薪資計算(43,900*0.5%),原有千分之三會費已超過千分之五,請本會以勞保投保薪資收取會費(43,900*0.5%),並退還會員100年6月1日起,至104年12月溢收0.2%會費,以符法制。 最新消息請上企業工會網站 http://www.tswu.org.tw/

11 12, 2015

感謝高副總靖智明快回應 政府節能退費獎勵金250萬及改善 客網更新保溫瓶事授權營運處

12月10日工會研習營, 本會監事會召集人蘇淑貞等向高靖智副總反應: 政府節能退費措施缺乏配套,造成公司形象受損, 及服務中心工作困擾, 應立即增加據點疏散客戶並獎勵同仁 11日早上高副總立即回應如下: 一、昨日與會同仁建議案後續follow up 的回應, 增加受理服心據點事已請王純青處長 今日聯繫新竹營運處協調(本人也會協助), 獎金事確認250萬元(北南分)總公司會撥下給同仁, 受理退現金之服心也會分配較多, 於考績事處長允諾會考量。 葉武雄里是反映:客網更換保溫瓶案: 二、客網同仁建議更新保溫瓶事, 此事已授權營運處可自行處理, 今日會與胡瑞福總經理碰頭, 也會請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