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7 10, 2013

【重要發函】請總公司確實依團體協約法之規定於9月3日前與本會進行協商函 (1)

  請貴公司確實依據團體協約法第六條規定,於法定期限102年9月3日前與本會進行協商,兼復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102年8月26日信人四字第1020000927號函,請查照惠復。

7 10, 2013

【重要收文】南區分公司服務務中心客服品質座談會公假文-理監事 (1)

  有關貴公司依據勞資會議提案決議辦理,於102年9月25日上午09:30~12:00召開「南區分公司服務中心客服品質座談會」事宜,本會將推派代表參與會議,請貴公司給予出席人員半天公假,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