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反民主、剝奪會員直選理事長勞工董事
中華電信員工勞工董事應由全體員工直選! 交通部、中華電信公司公佈那一個工會反對協調! 中華電信工會反民主、剝奪會員直選理事長勞工董事 會員只有透過法院討公道 針對中華電信工會從第五屆未依法定程序修改章程,導致一連串與會員間訴訟爭議,從違法延長任期等案,到第六屆違法推派勞工董事案,經台灣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103年度台上字第2643號三審判決,中華電信工會敗訴定讞。針對總會與分會相關訴訟作摘要如下: 壹、中華電信工會違法民刑事訴訟判決定讞如下: 01.限制連任理事長不能參選理事長,經台北法院判決工會決議無效(台北地方法院101訴字第 704號)。 02.朱傳炳毀謗張緒中案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090號判決,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個月。被告朱傳炳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上易字第73號,駁回上訴,定讞。 03.民事部分: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2199號判決朱傳炳敗訴,賠償張緒中新台幣20萬元,朱傳炳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2上字第301號駁回上訴,定讞。 04.勞工董事選舉決議,經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412號判決撤銷,並經最高法院三審裁定駁回定讞(103年度台上字第2643號)。 05.張緒中高雄市分會理事長當選資格案,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383號,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1229號,均判決張緒中勝訴。 貳、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 副理事長 監事會召集人分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