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2 06, 2016

苦勞網報導工會新聞稿

張緒中理事長以中華電信公司法人股東代表身份強烈呼籲:(一)、蔡力行董事長對照去年調薪1500標準,根據中華電信公司104年營收績效,全體員工不分職階一律調薪2500元。並增加企業化獎金到上限,以鼓勵員工士氣。(二)、中華電信公司未積極投入建設,縮減資本資出及各項費用所產生之盈餘,全數分配現金股利,變相殺雞取卵、炒短線,不僅不利中華電信長期經營,更圖利取悅大財團、外資及蔡力行本人、家屬(股票400張)。工會建議中華電信率先降價,分享全體消費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721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85721

22 06, 2016

中華電信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105.06.22

中華電信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聯合新聞稿   中華電信法人股東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等強烈抗議:藍綠政治人物介入中華電信人事關說!中華電信砍資本支出,缺料收訊不良,導致客訴基層苦!蔡力行炒短線保官位,擺爛未忠實揭露,包庇違法董事、經理人。工會呼籲:中華電信與其圖利財團,不如率先降價獲利分享全體消費者,員工調薪,鼓勵基層士氣。      針對中華電信公司將於105年06月24日,假中華電信板橋電信訓練所舉行105年股東大會,中華電信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除已向主管機關聲請集會遊行,將動員幹部到會場,揭發藍綠政治人物介入人事,中華電信高層不法作為,依法行使股東權利。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中華電信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張緒中(前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勞工董事、現任國立中山大學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台灣監督企業社會責任工會大聯盟召集人)指出:中華電信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組織區域為台中以南中華電信9大營運處含金門澎湖員工)為中華電信公司法人股東。中華電信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針對中華電信公司違反公司治理行為準則,蔡力行團隊除政治酬庸過氣政治人物,出任轉投資公司董監事、任用來自威寶等親信擔任要職外,更一再包庇縱容來自民意代表關說人事、勞工董事違反公司行為準則,經理人與董事不當對價行為、縱容圖利少數工會幹部,導致一連串訴訟爭議,嚴重破壞中華電信企業文化及工作紀律,包括官派勞工董事爭議案,應作為不作為,均為中華電信公司經營團隊,自始未依照公司治理正派經營所造成。工會以股東利害關係人發表聲明如下:   針對中華電信公司違反公司治理,工會曾103年3月向金管會及紐約證交所檢舉,「中華電信公司,違反公司治理涉背信圖利,國民黨黨政不分,酬庸卸任官員民意代表。工會強烈批判中華電信公司經營高層等,背棄善良管理人責任,違反公司治理,為陳添枝、李紀珠棄守競業禁止!勞工董事竟然假借職權迫害員工 !董事、經理人對價自肥破壞升遷制度! 而權責受理單位中華電信人力資源處,官官相護。公司在苛求各事業單位緊縮第一線員工加班費。同時,竟然縱容工會幹部,另超支差旅費高達370萬以上,1公差假超過500人次,竟有工會幹部出差超過200天,損失工作日超過一千日以上,變相收買工會, 致使工作紀律蕩然,間接影響壓榨第一線服務人員勞動條件,更直接侵害公司股東權益。」。根據內部資料顯示,105年至今,公司圖利工會少數幹部,包括介入立委選舉活動,由公司補助工會幹部差旅費超過500萬,本會依據團體協約法第六條第3款要求提供,至今不敢公佈提供相關費用明細,違反公司治理透明化核心精神。   國民黨酬庸卸任官員,獨立董事解除競業禁止。 查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CHT 2412)在董事會提案通過交通部官股推薦陳添枝(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李紀珠(前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分別擔任獨立董事及董事,並解除「競業禁止」規定,且於102年6月股東常會,在現場許多股東質疑反對下,官股以股權集中優勢強行通過決議。為何不責成上述人選放棄擔任同業獨立董事,或另覓人選,卻為兩人解除競業禁止,且李紀珠於兩個月後,由國民黨改派任為台灣金控公司董事長,明顯以政黨力量酬庸卸任官員,嚴重破壞公司治理制度。(違反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為準則第4條) 國民黨黨政不分,中華電信成為國民黨「退輔會」。

7 06, 2016

快訊201 公司新制服採購案,總公司擺爛走回頭路?

公司新制服採購案,總公司擺爛走回頭路? 總公司因發包不順竟要求各單位自辦! 無視中華電信公司企業標識整體形象 是否因廠商民意代表關說壓力而轉彎? 本會嚴肅要求總公司立即澄清說明! 一、104年股東會,本會幹部劉衛仙強烈批評公司制服有史最難看,蔡力行董事長現場回應不好看,並承諾今年更換,公司確實依蔡董事長承諾執行,並經由全體臨櫃同仁公開票選定案,本是美事一樁。 二、但本會接獲員工反映,總公司因發包不順,竟要求各單位自辦,必然影響制服一致性及品質,更增加公司採購成本。 三、公司制服代表公司企業標識及整體形象,由總公司統一採購,不僅可以節省採購成本,更可以兼顧制服品質,避免各方廠商借勢藉端施壓各分公司。 四、本會強烈要求公司應立即澄清說明,以免影響公司整體形象。 請支持頂真專業的工會! 新消息請上企業工會網站 http://www.tswu.org.tw/

31 05, 2016

蔡英文總統陳情書 :公勞保併計年資請領勞保年金

中華電信(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 (陳情書) 受文者:蔡總統 英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5月31日 發文字號:台南電企工三(105)中字第117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主旨:為解決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後,喪失公務人員領月退資格(無18%優惠待遇)、非自願被強制結算公保年資之員工;又因勞保投保年資不足15年,而不得請領勞保年金,成為年金制度下的孤兒。建請政府針對民營化前,中華電信公司員工公保年資併入勞保年資計算,以符合請領月年金需滿15年規定(公保年資不列入計算給付年資),俾利員工請領勞保年金案,列入政府年金改革國是會議議題;另本會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供參,建議詳如說明項,陳請鈞座、貴黨全力協助支持,以關照弱勢勞工晚年生計,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立法院業於97年7月17、18日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與國民年金法修正案,確立我國有關老年生活照顧走向年金給付制,其立法理由明言採行年金制之目的,係考量我國已進入高齡化社會,再加上少子化趨勢,未來勞工老年退休生活之保障允宜重視,且為建立完善勞工保險年金保障體系,提供被保險人或其遺屬長期生活照顧,故勞工保險有妥善規劃年金給付制度之需求,此次修正使多數退休後不能領取月退之勞工,可於達到一定資格後就享有月退,以照顧其老年退休生活。   二、然中華電信公司於94年民營後,1萬4千多位乙類員工〈94年8月12日未滿50歲〉不僅喪失原有之公務人員身份,更不能請領月退休金以保障其老年生活,被強制結清公保年資轉投勞保。就國民年金法及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以觀,被強制結清公保年資之員工,按國民年金法第7條之規定,不能加入國民年金保險。按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勞保老年年金之請領亦可能因投保年資不足而不能選擇月退年金。   三、政府因應老年化社會與國民平均餘命延長,鼓勵勞工朋友選擇年金按月給付,不僅可以緩解勞保基金財務壓力,更可以達成年金制度政策目標,絕不會有所謂增加財政負擔問題,更不是所謂錢坑法案之疑慮。因此勞工屆齡退休後卻因公司民營化政策,被強制結算而無法獲得年金制度保障老年生活,請將原本公保年資併入勞保年資計算,以符合請領月年金須滿15年資規定(公保年資不列入計算給付年資),使勞工退休後可以選擇請領勞保月退年金,俾使員工獲得有尊嚴的老年退休生活。懇請鈞座、貴黨一本關照勞工立場,全力協助促成,至感公誼。 正本:蔡總統 英文 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