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106/8/24判決:中華電信工會理事會決議補助兩次理事會決議無效!
中華電信工會理事會決議補助 朱傳炳妨害張緒中名譽案 刑事重判3個月罰金9萬元 民事侵權判賠合計218,920元 臺北地方法院106/8/24判決: 兩次理事會決議無效! 「以工會之財產補助上開對工會無益且與職務無關之個人違反民、刑事法律行為, 無益助長此違序行為,已違反客觀法秩序而與民法第72條有違,…。」判決書第9頁 工會幹部濫用權力!違法支出應究責! 最新消息請上企業工會網站http://www.tswu.org.tw/ 657759a4f26221ac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