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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緒中理事長四月份業務會報發言內容

一、 有關中華電信公司與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經103年4月3日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裁決會議,勞資雙方達成和解。經李總經理、張副總經理、顏處長積極協調下,確定以南區分公司與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協商版本為基礎進行協商,建請李總經理能居中協調,在勞動部函示原則及總公司不逾越現有團體協約指示,儘速將少數未確定條文定案,以利早日完成協商訂約,讓南區分公司同仁權益獲得進一步法制化保障。

二、 賺錢是企業經營的王道,如何營造賺錢數字背後的溫度與故事?如何讓正派經營的口號成為每一個中華電信人的價值與信仰?就是社會當責(Social Accoutibility)。當遠見雜誌最新公佈本公司獲最佳服務榮譽,對照本公司面對評鑑大多數人員,除了第一線工、業務同仁,絕大部為本公司委外派遣人員,上述人員從事的工作,都是本公司經常延續性工作。從各單位報告系統化思考,經常性的業務>本公司企業品牌形象>外包費用的計算>教育訓練費用支出>穩定優質第一線服務人力資源等議題,建議分公司建議總公司,儘速將現有本公司經常性延續業務之派遣人員,納編宏華人力資源子公司,讓中華電信公司成為台灣幸福企業的標竿。

 三、 基於同理心,建請南區分公司應積極建請總公司對於神秘客考核,南區分工企業工會與行銷處座談結論建議,在不影響公司服務品質前提下,調整修正相關造成第一線同仁不必要壓力因子與做法。如無法獲得善意回應,工會將呼籲要求第一線同仁依規定,準時上下班,並於上午10:30及下午15:30配合公司政策休息1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