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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獨立總工會 台灣電信工會聯合新聞稿

台灣電信工會決議委任律師提告勞動部官員瀆職圖利!

勞動部輔導公股工會違法亂紀!創司法違法紀錄!

勞動部官員藉公權力做公關!鼓勵興訟!耗費司法資源!

  • 高雄市獨立總工會指出:勞動部直接輔導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以下稱中華電信工會)。因勞動部(改制前勞委會)所屬勞動關係司王厚偉等官員,於中華電信工會第六屆(2013)改選過程中,未根據101年4月20日,由改制前勞委會召集主持之勘驗中華電信工會第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修改工會章程會議全程錄影帶,所製作爭議會議錄影帶逐字稿,本於權責依法要求該工會依法如期改選;且未依法行政要求中華電信工會,依據勞動部備查之工會章程,總會理事長(兼任勞工董事)由全體會員直接選舉。勞動部官員未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應作為而不作為」,迫使陳情人張緒中等歷經8年司法救濟,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戕害法治。

  • 台灣電信工會表示:各級法院根據勞動部101年4月20日,做成之中華電信工會系爭會議逐字稿,判決證明中華電信工會第六屆違法延長任期、理事長直選及提高會費等修改章程爭議案決議,未經法定出席2/3會員代表通過;而中華電信工會第五屆工會幹部朱傳炳潘進財洪秀龍等,為連任私利,箝制上開違法行為言論,濫用權力將張緒中除名2次、停權一次許福利停權2次,上述案件遭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判決、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更(二)字第51號、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637號、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判決、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2643號判決決議無效;
  • 台灣電信工會進一步指出:中華電信工會以會費對向主管機關舉發工會違法行為之會員興訟,相關刑事告訴案均不起訴在案詳如附件,粗估花費訴訟費用超過1500萬元。本案為中華民國遷台以來,經政黨輪替民主化後,有關憲法人民集會結社權利,因勞動部公務員涉犯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行政程序法及刑法瀆職圖利罪嫌,「應作為而不作為」「不應作為而作為」,以國家公權力當個人職務升遷資源,瀆職圖利中華電信工會第六屆及第七屆工會理監事幹部,嚴重侵害相關利害關係人憲法之集會結社人權,更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初步統計就超過120審,詳如統計表相關訴訟案號。
  • 張緒中理事長指出:中華電信工會100年2月15日,以電工五(100)組字第078號函,偽造文書函復勞委會稱:「工會章程第11條係經大會出席全體代表全額表決通過。」。該工會第五屆任期內,均超過三分之一會員代表,反對取消理事長直接選舉制度,根本沒有進行修正章程第11條任何議事程序。前理事長朱傳炳竟然訴諸公文函覆主管機關,謊稱全額表決通過,而勞動部官員包庇不作為。
  • 張緒中理事長表示: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6條「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37條「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除得自行提出證據外,亦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但行政機關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四十三條之理由中敘明之。」行政程序法43條「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 在101年4月20日,由勞委會勞資關係處官員召集主持之勘驗第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修改工會章程之會議全程錄影帶,勘驗爭議會議錄影帶後,應本於職權認定,依據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裁處中華電信工會違法行為,依法立即進行改選。本案爭議發生8年後,各級法院判決中華電信工會敗訴關鍵重要證據,就是根據勞委會101年4月20日勘驗爭議會議錄影帶逐字稿。而當時勞委會官員一再以不介入工會爭議,或函告陳情利害關係人循內部管道處理,及向法院提告等託詞,浪費國家司法寶貴資源,任由中華電信工會幹部延任自肥,主管機關官員「應為而不為,不應為而為」,瀆職、廢弛職務,圖利中華電信工會第5屆幹部。
  • 第四屆工會修改章程第11條,工會理事長(兼任勞工董事)由會員直接選舉案,經勞委會報查在案,自始至終無人異議,也無人提告,當然有效。對照,針對本案工會章程修正爭議,勞委會101年5月22日勞資1字第1010126112號,函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說明八略稱「..一般而言,備查之目的,在於知悉已經過之事實如何,而主管機關不必另有其他作為,且備查之性質,與所陳報事項之效力無關,僅屬於觀念通,知非對外發生公法上效力之行政處分。」,為何勞委會不本於職權要求中華電信工會如期改選?反而一再鼓勵陳情人興訟?前理事長朱傳炳公開於會員代表大會聲稱:是勞委會官員一再告訴他,想辦法不斷開會,直到通過修改章程法定額數為止。
  • 勞委會從未依據行政程序法,調查兩造有利或不利事證,也從未詢問調查陳情人意見,從頭到尾,只有約見中華電信工會理事長等幹部,根據中華電信工會會務報告,分別於99年12月20日、99年12月27日、100年10月24日三次到勞委會;而勞委會主管官員並假借不介入工會會務為由,函覆陳情人,請循內部管道處理或提起訴訟。明顯涉犯瀆職圖利罪。
  • 台灣電信工會同時兼任高雄市獨立總工會理事長張緒中表示: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會員訴求一、勞動部本於主管機關權責,立即糾正要求中華電信工會依據章程第7條規定,立即恢復高雄市分會,工會第八屆總會及分會改選,依平等原則,恢復原高雄市分會及高雄市分會會員選舉及被選舉權。二、勞動部依據工會法第43條,查察本案相關理監事涉犯背信罪之相關會費收支,主動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並公告相關會費收支。三、針對勞動部主管系爭案件官員,瀆職圖利、廢弛職務作為,依法究責查辦。
  • 張緒中理事長強調,本件中華電信工會系爭提高會費、延長任期、理事長直選等修改章程爭議,主管機關勞動部依據工會法第43條及行政程序法36-43條規定程序,參酌系爭會議錄影帶證據,及主管部門所製作系爭會議逐字稿,本於職權即時督導糾正,應可減少工會紛爭時間與成本。奈何主管勞資關係專業專責之勞動部,竟然應作為不作為,還假借不介入工會會務推託,卻暗助中華電信工會違法濫權,並一再鼓勵陳情人興訟,嚴重瀆職圖利,破壞公務員官箴,而所造成之公權力及人權之傷害,難以估計。台灣已是民主法治國家,民主應建立在法治原則下,禁止權力之濫用。因此,人民的集會結社法益,有賴主管機關依據行政程序法及主管事項依法行政,不應以尊重人民團體為藉口卸責。

 

  1. 附件1:勞動部官員瀆職圖利時間點與證據:
  • 100年5月1日新修正工會法實施前,勞委會可依修正實施前工會法第33條,本於權責撤銷工會違法決議。
  • 99年12月7-9日,中華電信工會違法決議會議: 中華電信工會第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
  • 99年12月22日,中華電信工會高雄市分會電工高市分五(99)字第228號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檢舉中華電信工會違法修正章程案。
  • 99年12月20日99年12月27日100年10月24日中華電信工會三次到勞委會,前理事長朱傳炳公開於會員代表大會聲稱:是勞委會官員一再告訴他,想辦法不斷開會,直到通過修改章程法定額數為止。
  • 101年3月11日中華電工會第五屆任期屆滿應改選。
  • 101年4月20日,勞委會召集於中華電信工會辦公室,勘驗第五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全程錄影光碟,譯文共49頁。
  • 101年5月2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1字第1010126112號函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函。勞委會認定未備查不影響決議效力;既然未備查不影響決議效力,為何中華電信工會章程第11條理事長直選條文,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7年10月24日正式備查。備查且無人異議,勞委會卻未糾正中華電信工會依章程改選?
  • 101年6月26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資1字第1010016572號函覆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

 

附件2:中華電信工會違法訴訟案件統計

修改章程爭議引發拆撤分會、停權、除名等刑事案件(1090808)

單位 案號 案由 序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他字第487號 侵占 0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3241號 妨害名譽 0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109號 誣告 0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3225號 妨害名譽 0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3242號 妨害名譽 0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118號 背信 06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7764號 誣告 07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2146號 妨害名譽 08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4180號 妨害名譽 09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102年度上聲議字第1886號 妨害名譽 1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1007號(柯) 妨害名譽 1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102年度聲議字第1241號(柯) 妨害名譽 1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自訴) 103年度自字第39號24人 強制 1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3年度偵字第19666號23人 妨害自由 14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3年度偵字第17151號 侵占 15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4年度偵字第28403、28402號 偽造文書 16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105年上聲議字第596號 偽造文書 17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5年度偵續字第111、112號 侵占 18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106年上聲議字第1432號 侵占 1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6年度偵字第8676號 偽造文書 20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9年度偵字第10163號 妨害名譽 2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109年度聲議字第 1525號 妨害名譽 22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104年度他字第2185號 傷害 23
台北地方法院 103年度易字第434號 傷害 24
高等法院 104年度上易字第653號 傷害 25
台北地檢署 101偵字第16408、18372號 直選偽造 26
高等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上字第8841號 直選 27
台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生判8號 直選 28
高雄地檢署 102年度偵字第9646號 誹謗 29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偵字13078號 傷害 30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他字第18294號 傷害 31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審易字2512號 傷害 32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審易字2249號 傷害 33
橋頭地檢署 108年度偵字8146號 傷害 34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偵字11216號 傷害 35
台北地檢署 109年度他字第1617號 集會 36
台北地檢署 108年度他字第27521號 集會 37

 

修改章程爭議引發拆撤分會、停權、除名等系爭民事案件相關案號(1090808)

單位 案號 案由 序號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786號 延任(高) 01
台灣高等法院 102年度上字第12號 延任(高) 02
最高法院     03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704號   限制參選資格 04
臺灣高等法院 102年上字第062號 限制參選資格 05
台北地方法法院 101年度全字第410號 延任假處分 06
高等法院 101年度抗字第961號 延任假處分 07
高等法院 102年度抗字第22號 延任假處分 08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722號 延任(蔡) 09
台灣高等法院 102年上字第270號 延任(蔡) 10
最高法院 103年台上字第1923號 延任(蔡) 11
台北地方法法院 102年度全字第54號 假處分 12
台北地方法法院 102年度全字第64號 假處分 13
台北地方法院 101年度訴字第3797號 拆分會 14
高等法院 101年度上字第454號 拆分會 15
台北地方法法院 101年度全字第2348號 拆分會假處分 16
高等法院 101年度抗字第1682號 拆分會假處分 17
最高法院 審理中   18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944號   19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199號 誹謗 20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2年度上易字第301號 誹謗 21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102年度偵字第16805 誹謗起訴 22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2年度易字第1090號 誹謗 23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年度上易字第73號 誹謗 2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訴字第3597號 勞工董事 25
臺灣高等法院 103年度上字第412號 勞工董事 26
最高法院 103年度台上字第2643號 勞工董事 27
高雄地方法院 101年度訴字第2472號 勞工董事 28
台北地方法院 103年度易字第1758號 高雄市分會返還 30
高等法院 104年度上字第653號 高雄市分會返還 31
南投地方法院 102年度訴117號 張緒中 32
南投地方法院 102年度上易275號 張緒中 33
南投地方法院 104年度司移調69號 張緒中快訊 34
南投地方法院簡易庭 105年度投簡字第408號 張緒中快訊 35
南投地方法院 105年度簡上字第29號 張緒中快訊 36
南投地方法院 105年度訴432號 張緒中快訊 37
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106年度上420號 張緒中快訊 38
台北地方法院 105年度訴字第5010號 張緒中快訊 39
台灣高等法院 107年度度上字第185號 張緒中快訊 40
高雄地方法院 106年度訴字第849號 慶生會 41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7年度上字第291號 慶生會 42
台北地方法院 105年度訴字第22號   補助朱傳炳 43
高等法院 106年度上字第1366號 補助朱傳炳 45
最高法院 109年度台上字第64號 補助朱傳炳 46
台北地方法法院 101年度全字第1930號 停權假處分 47
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訴字第1181號 許福利停權 48
高等法院 103年度上字第134號 許福利停權 49
最高法院 105年度台上字第1334號 許福利停權 50
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訴字第4315號 許福利停權 52
高等法院 103年度台上字第1095號 許福利停權 53
最高法院 106年度台上字第2637號 許福利停權 54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3年度訴字第464號 張緒中除名 55
臺灣高等法院 105年度上字第76號 張緒中除名 56
最高法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 張緒中除名 57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4年度訴字第1907號 張緒中除名 58
臺灣高等法院 105年度上字第1049 張緒中除名 59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訴字第3597號 張緒中停權 60
臺灣高等法院 104年度上字第232號 張緒中停權 61
最高法院 106年度台上字第1669號 張緒中停權 62
臺灣高等法院 106年度上更(一)字第116號 張緒中停權 63
最高法院 108年台上字第91號 張緒中停權 64
臺灣高等法院 108年度上更(二)字第51號 分會理事長 65
最高法院 審理中   66
台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全字第45號 理事長假處分 67
台灣高等法院 102年度抗字第426號 理事長假處分 68
最高法院 103年抗更字第70號 理事長假處分 69
台灣高等法院 103年度更抗(一)14號 理事長假處分 70
最高法院 103年度台抗922號 理事長假處分 71
台灣高等法院 103年抗更(二)字第56號 理事長假處分 72
台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訴字第383號 分會理事長 73
臺灣高等法院 103年度上字第1229號 分會理事長 74
最高法院 106年度台上字第1230號 分會理事長 75
臺灣高等法院 106年度上更(一)字第104號 分會理事長 76
最高法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1432號 分會理事長 77
臺灣高等法院 108年度上更(二)字第5號 分會理事長 78
最高法院 審理中 分會理事長 79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 107年雄司簡調字第1033號 高雄市分會監召 80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 106年雄簡字第2421號 高雄市分會監召 8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7年度簡上字第208號 高雄市分會監召 82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107年訴字第79號   分會選舉 83
臺灣高等法院 107年上字第939號 分會選舉 84
台北地方法院 107年度訴字第1228號 調高會費 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