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假民主之名 行排除異己之實 不容民主走回頭路 裁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民事 原告:張緒中 被告:中華電信工會 裁判案號 102 年 訴 字 第 383號 主文: 確認原告與被告間第六屆高雄市分會理事長之委任關係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宣判日期 103/08/29 (張緒中為高雄市分會理事長確定勝訴)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4/26固企處與帳發處組織改造~工會與員工座談會 快訊101-五一立法院陳情記者會 爭取南部勞工權益 4月3日林森園區遇見茂林蝶麵幸福下午茶 快訊100-4月3日林森園區遇見茂林蝶麵幸福下午茶 099-實現公平正義 績效獎金應納入勞退薪資提撥 照顧年輕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