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假民主之名 行排除異己之實 不容民主走回頭路 裁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民事 原告:張緒中 被告:中華電信工會 裁判案號 102 年 訴 字 第 383號 主文: 確認原告與被告間第六屆高雄市分會理事長之委任關係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宣判日期 103/08/29 (張緒中為高雄市分會理事長確定勝訴)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39-工會招待蝶麵包下午茶會 歡迎訂購及8/29下午3點半蒞臨放鬆享用! 快訊138-本會聯手高雄市分會,股東會監督公司治理、為會員爭權益,進度報告 快訊137-【緊急通知】 蝶。麵包製作因豪大雨受挫 改8月1日(五)下午取貨 造成困擾 請見諒!! 快訊136-茂林蝶麵包優惠訂購 7月30日專送 獨享優惠之外,超過500元再送山地雞蛋一盒 快訊135–退休回聘延任機制黑箱作業? 請公司公布回聘標準 以利奉為典範傚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