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收文】總公司團體協約協第一次會議函 本公司訂於102年9月3日下午2時,假總公司301會議室,召開貴會與本公司轄屬北、南區分公司有關團體協約之協商會議,請貴會派員參加,請查照。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27-職安法霸凌專章 本會送修法建議 感謝勞動部職安署採納參考! 快訊126-感謝本會與高雄市分會勞資會議代表堅持與努力~彈性工時再放寬- 快訊123-請公司遵法 防火管理員應指派單位高階主管 快訊119-1131106感謝政院、交通部關注公司電動車政策及函復 公司員工得兩全 快訊087-工會爭取確認公務車可裝手機架 別讓權益睡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