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47-公司組織調整黑箱作業?核心非核心?各個擊破?工作權危機! 本會與公司團體協約第16條 約定對會員的保護條款: 「甲方(公司)因組織變動(包含成立、變更、合併、裁撤等)而需調動乙方(本會)會員時,應視業務需要並重乙方會員之意願辦理。」 當公司問您 組織調整有沒意見?千萬別隨便簽署名「沒意見」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4/26固企處與帳發處組織改造~工會與員工座談會 快訊101-五一立法院陳情記者會 爭取南部勞工權益 4月3日林森園區遇見茂林蝶麵幸福下午茶 快訊100-4月3日林森園區遇見茂林蝶麵幸福下午茶 099-實現公平正義 績效獎金應納入勞退薪資提撥 照顧年輕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