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47-公司組織調整黑箱作業?核心非核心?各個擊破?工作權危機! 本會與公司團體協約第16條 約定對會員的保護條款: 「甲方(公司)因組織變動(包含成立、變更、合併、裁撤等)而需調動乙方(本會)會員時,應視業務需要並重乙方會員之意願辦理。」 當公司問您 組織調整有沒意見?千萬別隨便簽署名「沒意見」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50-爭取電氣負責人應核給第五職責層次~ 快訊149-會員權利提醒 敬祝會員 2026年 一馬當先 馬到成功! 快訊148-2/3(二) 屏東會員日 工會關心您~ 邀請您報名 快訊147-福利卡發放 優惠好好用~祝大家 新年省錢快樂!! 快訊146-1/22(四)3:30 工會招待下午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