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協商團體協約方式會議紀錄快訊 9/6南、北企業工會與公司協商結論: 1.中華電信公司絕對遵守法律承認的工會相關運作,於團體協約簽訂前,平等對待各企業工會。 2.勞資雙方協商代表各15人及必要列席人員。 3.自103年1月1日起代扣企業工會會費!!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不記名組織改造後問卷調查 工會聽您說 4/26固企處與帳發處組織改造~工會與員工座談會 快訊101-五一立法院陳情記者會 爭取南部勞工權益 快訊100-4月3日林森園區遇見茂林蝶麵幸福下午茶 099-實現公平正義 績效獎金應納入勞退薪資提撥 照顧年輕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