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協商團體協約方式會議紀錄快訊 9/6南、北企業工會與公司協商結論: 1.中華電信公司絕對遵守法律承認的工會相關運作,於團體協約簽訂前,平等對待各企業工會。 2.勞資雙方協商代表各15人及必要列席人員。 3.自103年1月1日起代扣企業工會會費!!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52-招待會員放鬆觀影,數量有限請踴躍報名~ 快訊151-呼籲公司從善如流 家有12歲以下幼童員工減工時~ 快訊150-爭取電氣負責人應核給第五職責層次~ 快訊149-會員權利提醒 敬祝會員 2026年 一馬當先 馬到成功! 快訊148-2/3(二) 屏東會員日 工會關心您~ 邀請您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