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本會(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於民國105年10月27日之公告內容,補充公告如下:黃連福衝撞洪崇益刑事傷害案件,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署提起公訴後,已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04年1月30日判決無罪,上開判決業已確定。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50-爭取電氣負責人應核給第五職責層次~ 快訊149-會員權利提醒 敬祝會員 2026年 一馬當先 馬到成功! 快訊148-2/3(二) 屏東會員日 工會關心您~ 邀請您報名 快訊147-福利卡發放 優惠好好用~祝大家 新年省錢快樂!! 快訊146-1/22(四)3:30 工會招待下午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