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營運處服務中心改造宏華計畫
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與南區分公司
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達成和解方案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7.05.04)⋯⋯
107年勞裁字第13號案件裁決和解方案
一、針對中華電信台灣南區分公司高雄營運處各門市服務中心改造宏華計畫,就組織調整、員工勞動條件及地點變更,雙方同意自本次和解後3周內召開勞資會議臨時會議進行協商。
二、每次勞資會議臨時會議結束前應決定下次會議時間、地點。
三、雙方同意2個月內召開3次勞資會議臨時會議,如仍無法達成協議時,即啟動團體協約協商(非成立勞資爭議處理小組處理方式)。
四、甲方同意就本件所提之裁決申請事項不再爭執。
●本會感謝服務中心主任主動與同仁溝通用心,同時呼籲會員:在變動的年代,自己的權利要自己爭!獨立專業的工會是您堅實的靠山。
●高雄市分會遭裁撤,第七屆工會分會已改選超過一年,只有高雄市分會沒有改選,至今由「靠北集團」官派。我們繳同樣會費,但我們被霸凌1851天!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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