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的兄弟姊妹大家平安:

    感謝大家參與工會108年放鬆勞教活動,在景色秀麗西子灣度過一起看海的日子,若有服務不周之處請包涵見諒。

    工會是會員的工會,由會員決定的工會,更是為會員存在的工會。九年前,在我取得博士學位復職後,中華電信工會既得利益集團,擔心由會員直接選舉制度不利連任,而未經法定程序,

一、取消理事長(兼勞工董事)由會員直接選舉。
二、延長任期為四年(原任期三年)。
三、提高會費。
原高雄市分會自主工會勞方代表行使公民行動權,
向主管機關及監察立法機構陳情檢舉,噵致

  • 高雄市分會被拆解裁撤,連金門服務中心(員工不

到65人)都成立分會。
●許福利遭停權2次,張緒中除名2次,停權1次,●台北孫虔修、王佩君停權。
●原高雄市分會遭裁撤,剝奪會員選舉權,第七屆任期已過半,至今未改選。
◎台北官派賀長湖、彭國顯、周坤泉、張百卿等人,請問他們代表誰?

    中華電信工會當權派濫權抹黑反民主行徑,1080731最高法院判決第一次除名決議無效定讞,連同第二次除名無效定讞,中華電信工會違法除名完敗。
高雄的夥伴經過近八年堅持與打拼,透過法院釐清事實真相,雖然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但總算各審法院判決書認證:我們對民主程序與制度的堅持是對的。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826003553-260402?chdtv&fbclid=IwAR0eJNyuvxhcw7yv8_dElzvnbqaD9PL3owIj7ELo4sRdxRrEhZqOyP15Mdc)
(高院認證 中華電信工會應發張緒中當選證明書)

    今年中華電信啟動三年策略轉型計畫,將廣納新一代數位人才加入團隊,積極發展5G、純網銀、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以及智慧家庭等創新服務。從台北看台灣,由台北決定南方的政治結構下,請問誰是核心?面對「大人物」巨變,會員的工作權利,將遭受空前的挑戰,工會怎能沒有想法?沒有策略?工會怎麼可能沒壓力?只有工賊跟工棍才沒有事幹!!年底前最重要工作就是調薪!工會將擇期聲請集會遊行,北上交通部及中華電信陳情抗議。

 

    各位兄弟姐妹:高雄會員至今遭霸凌2355天。還我高雄會員選舉權!勿忘民主之恥!惡人囂張是因為好人沉默!!懇請繼續支持獨立民主、有故事、有溫度的工會!

大家一起努力!謝謝您!祝福大家平安喜樂
          

          您永遠的夥伴  張緒中(阿中) 敬上 20190924

 

 

 

 

參考各級法院相關判決案號與摘要
(用會員的錢,違法濫權,打壓異己,箝制言論自由!)

第一次除名案

確認102年11月20日被告(中華電信工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提請討論案第四案對原告(張緒中)之除名決議無效。張緒中勝訴定讞

台北地方法院  103年度訴字第464號   (張緒中勝訴)
台灣高等法院  105年度上字第76號    (張緒中勝訴)
最高法院      107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張緒中勝訴)

第二次除名案

確認103年11月26日被告(中華電信工會)第六屆會員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提請討論案第四案對原告(張緒中)之除名決議無效。張緒中勝訴定讞

台北地方法院  104年訴字第1907號   (張緒中勝訴)
高等法院      105年度上字第1049號 (張緒中勝訴)

朱傳炳毀謗張緒中民事案

張緒中勝訴定讞

被告朱傳炳遭判賠新台幣2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      101年訴字第2199號   (張緒中勝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2年度上易字第301號 (張緒中勝訴)

朱傳炳毀謗張緒中刑事案

張緒中勝訴定讞

被告朱傳炳遭判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3個月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6805  提起公訴
高雄地方法院102年易字第1090號   (張緒中勝訴)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年上易字第73號 (張緒中勝訴)
  • 爭議關鍵證據:就是該次會議錄影帶譯文由勞委會整理!
  • 台灣高等法院103年度上字第1229號判決書第10頁第2-8行:「然依兩造各自提出卷附會議錄影光碟譯文,均顯示與會會員代表於現場確已數度明確要求維持原條文,並要求所為應依章程3分之2決議及進行唱名表決,主席即上訴人理事長朱傳炳則在未經表決之情形下,自行宣布該條文修正通過等情。堪認被上訴人主張:關於章程第31條提高會費之修正案,未經任何決議程序等語,並非虛言。 」
  • 主管機關勞動部(前勞委會)共同正犯!工會將提告!
  • 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台上字第1923號)第3頁:

「惟工會為法人,性質上屬社團法人,得依民法第56條第一項規定訴請法院撤銷總會決議,前開99年12月9日自第5屆起適用延任之決議,固屬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方法之違法,惟未遭主管機關撤銷,亦未經會員於該決議後三個月內訴請法院撤銷,該決議應仍有效存在。」

  •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字第270號判決書第5頁:

「被上訴人第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3次會議於99年12月9日第6案延任自第5屆起施行之決議,不足修正施行前工會法第20條第1款、第21條但書規定工會章程修改應經出席會員或代表2/3以上同意(贊成65票,未達出席代表98人之2/3即65.3333),乃為會員代表大會決議方法之違法,

 

勞工董事選舉無效:

1.台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3597號

原告:葉武雄 張緒中–勞工董事選舉無效

    被告:中華電信工會(律師)

    葉武雄等敗訴

 

  1. 高等法院103年上字第412號

    上訴人:張緒中–勞工董事選舉無效

    被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律師)  

    葉武雄勝訴

 

  1. 最高法院103年台上字第2643號

    被上訴人:葉武雄–勞工董事選舉無效

    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律師) 

    葉武雄勝訴定讞

 

  • 連任兩屆理事長不得參選決議案:

1.台北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704號

    原告:張緒中—決議無效

    被告:中華電信工會(律師)

    張緒中勝訴

2.高等法院102年上字第062號

    原告(被上訴人):張緒中—決議無效

    被告(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律師)

    被告撤回上訴,張緒中勝訴確定

 

 

  • 張緒中遭中華電信工會集團刑事追殺案件:
01.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他字第487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侵占(律師)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
 
02.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3241號
   告訴人:朱傳炳–妨害名譽(律師謝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送達代收人邱00)
 
03.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109號
   告訴人:朱傳炳—誣告(律師黃仕翰)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
 
04.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3225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妨害名譽(律師謝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送達代收人邱00)
 
05.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3242號
   告訴人:翁菁翊—妨害名譽(律師謝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送達代收人邱00)
 
06.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118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背信(律師謝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送達代收人邱00)
 
07.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7764號
   告訴人:潘進財—誣告(律師謝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
 
08.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2146
   告訴人:朱傳炳—妨害名譽(律師王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
 
09.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180
   告訴人:潘進財—妨害名譽(律師吳00李00)
   被告:張緒中不起訴
 
10.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102年上聲議字第1886號
    告訴人:朱傳炳 潘進財–妨害名譽(前案再議)
    被  告:張緒中不起訴
   
11.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7151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侵占(律師葉00)
      告:張緒中 許福利不起訴
 
12.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28403 28402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偽造文書(律師葉00)
    被  告:張緒中不起訴
 
13.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5年度偵續字第111 112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侵占(律師葉00)
     被  告:張緒中不起訴
 
14.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106年上聲議字第1432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侵占(前案再議)
    被  告:張緒中不起訴
   
15. 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度偵字第8676號
     告訴人:中華電信工會—偽造文書(律師)
     被  告:張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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