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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股)公司與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

簽訂團體協約典禮

活動名稱: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團體協約簽約典禮

活動時間:103年12月3日上午10時

活動地點: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行政大樓11樓(林森一路230號11樓)

簽約代表:中華電信公司代表人:李銘淵總經理

          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代表人:張緒中理事長

          勞方簽約代表:柯震榮、許福利、邱文霞、李金寶

          資方簽約代表:張坤昌、顏天貴、韓潔如、張銘榮

主關機關:高雄市政府勞工局代表

參加人員:中華電信公司一級主管、工會理、監事、協商代表

本會顧問:財團法人中華勞資事務基金會 鄧學良董事長

中山大學企管系黃北豪教授

 

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團體協約」簽約典禮,訂於103年12月3日上午10時,假中華電信南區分公司行政大樓11樓會議室(林森一路230號11樓),由中華電信公司代表人李銘淵總經理,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代表人張緒中理事長,進行正式簽約儀式。歡迎媒體朋友蒞臨指導,一齊見證,為了公司經營與員工權益,中華電信公司知識的、專業的、對話的勞資關係,永遠走在最前面的一刻。

 

    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張緒中理事長表示:中華電信公司2005年8月民營化,2006年1月由張緒中與賀陳旦先生簽定具有指標性的團體協約至今。在103年12月3日這個日子,將再由張緒中理事長代表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與中華電信公司簽訂第二個團體協約,也是100年5月1日,工會法修正公布實施後,中華電信公司內複數企業工會第一個團體協約,更有特別的意義。在全球經濟混沌不明,資強勞弱的情境下,雙方能夠簽定內容較明確的團體協約,實屬不易。畢竟團體協約能夠順利簽定,代表勞資雙方的理解與讓步。張緒中理事長特別感謝蔡力行董事長,以明快的態度,將團體協約草約於103年11月提交董事會通過,立即交辦進行簽約儀式。同時,工會更感謝在團體協約協商期間,資方召集人張坤昌副總經理,及負責資方協商事宜人事處顏天貴處長及同仁、在總公司全權委任南區分公司負責協商,積極有效率的居中溝通協調,從正式進行協商,不到半年就順利完成團體協約條文協商,送交董事會討論通過。

  

    張緒中理事長指出:勞工的權利始於勞工意識的自覺。如何讓團體協約條文人性化、有溫度,是公司的社會責任,更是工會的首要任務。團體協約只是勞資關係的法律儀式,如何深化與內化,進行有效監督與合作,取決於勞資雙方的態度。當工會面臨一個全新的挑戰:網路社會快速變遷,新的工作模式,新的工作職場,員工世代交替的矛盾與衝突,工會如何更獨立、更專業的經營,以知識價值與資方對話溝通,有效落實團體協約的內容,捍衛會員勞動人權,應該是工會幹部與所有會員必須共同面對的挑戰。

 

    張緒中理事長表示:回想22年前,台灣電信工會高雄分會參與主導電信三法修法過程,一路從電信總局改制公司化、民營化,在中山大學鄧學良教授(行政法制)、張玉山教授(經濟財務)、黃北豪教授(產業民主)、李清潭教授(經濟法律)、暨大吳若予教授(政治經濟)、政大康榮寶教授(證券交易)等學者專業協助,不僅改變了中華電信工會,更造就了今日中華電信公司免於財團分食的命運。我們深切瞭解:會員是我們推動企業文化改革的動力,會員是我們追求公平正義職場的靠山,會員更是我們監督公司落實正派經營的希望。

 

    張緒中最後呼籲:高雄自主工會兄弟姐妹,發揮南部人樸實、頂真,腳踏實地精神,實現高雄追求民主、平權、公義品牌,嚴格監督公司落實公司治理,依法正派透明經營;踐行企業社會責任,讓「中華電信一直走在最前面」不是一句廣告口號,而是一個真正有溫度的故事。

新聞聯絡:

理事長張緒中 0937-678-228

秘書長邱文霞 0937-332-882

發稿單位: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企業工會

台灣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  http://www.tswu.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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