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工會假民主之名 行排除異己之實 不容民主走回頭路 裁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裁判類別 民事 原告:張緒中 被告:中華電信工會 裁判案號 102 年 訴 字 第 383號 主文: 確認原告與被告間第六屆高雄市分會理事長之委任關係存在。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宣判日期 103/08/29 (張緒中為高雄市分會理事長確定勝訴)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16-凱米慰問金再提醒 受災之本會會員請記得先申請 以便保留權益喔.pdf 快訊115-績效獎金列平均工資 本會力挺年輕會員5人訴求.pdf 快訊114-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祝福中秋佳節喜樂團圓.pdf 快訊113-請中華電信審慎評估電動車裝設調整策略 快訊112-113年9月3日 七賢客服園區員工權益說明會 歡迎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