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發函】請南分各營運處平等對待各工會函 請貴公司及所屬營運處,依據中華電信公司與南北分公司企業工會團體協約協商會議結論遵守團體協約第二條誠實信用精神,在未簽訂團體協約前,應平等對待各工會原則,以維勞資和諧,共謀事業發展,請查照。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52-招待會員放鬆觀影,數量有限請踴躍報名~ 快訊151-呼籲公司從善如流 家有12歲以下幼童員工減工時~ 快訊150-爭取電氣負責人應核給第五職責層次~ 快訊149-會員權利提醒 敬祝會員 2026年 一馬當先 馬到成功! 快訊148-2/3(二) 屏東會員日 工會關心您~ 邀請您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