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發函】有關回總公司公假7日前函文及金門員工參加工會會議給予公假核給川旅費函 有關貴公司復本會台南電企工三(102)中字第042號函文說明二,核給公假須於7日前函文貴公司乙事,復如說明;另基於誠實信用及平等原則,建請准予金門離島員工參加工會會議,給予公差假核給川旅費,請查照惠復。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新聞報導–中華電信CSR ESG真面目 快訊069-林森園區 88節南企工會咖啡邂逅茂林蝶麵包 ~幸福滋味快遞!工會招待下午茶 快訊062-預約未來領袖青年營 本會立即反映公司 應重視處理 台灣電信自主工運 30 周年系列活動,與政治大學勞研所合辦「1992-2022 南方公 共事務論壇 3.0」研討活動邀請文 高雄市議會公聽會新聞稿-1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