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347-公司組織調整黑箱作業?核心非核心?各個擊破?工作權危機! 本會與公司團體協約第16條 約定對會員的保護條款: 「甲方(公司)因組織變動(包含成立、變更、合併、裁撤等)而需調動乙方(本會)會員時,應視業務需要並重乙方會員之意願辦理。」 當公司問您 組織調整有沒意見?千萬別隨便簽署名「沒意見」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16-凱米慰問金再提醒 受災之本會會員請記得先申請 以便保留權益喔.pdf 快訊115-績效獎金列平均工資 本會力挺年輕會員5人訴求.pdf 快訊114-南區分公司企業工會祝福中秋佳節喜樂團圓.pdf 快訊113-請中華電信審慎評估電動車裝設調整策略 快訊112-113年9月3日 七賢客服園區員工權益說明會 歡迎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