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協商團體協約方式會議紀錄快訊 9/6南、北企業工會與公司協商結論: 1.中華電信公司絕對遵守法律承認的工會相關運作,於團體協約簽訂前,平等對待各企業工會。 2.勞資雙方協商代表各15人及必要列席人員。 3.自103年1月1日起代扣企業工會會費!! 分享 FacebookXRedditLinkedInTumblrPinterestVkEmail: 相關文章: 快訊106-持續毀謗本會的鳳山高雄工會 連二審遭法院終審認證 違法應返還會員會費年餘 105快訊-祝福端午佳節快樂 本會聯手高雄市分會 台灣通信網路產業工會 5/31 股東會興利 除弊 監督公司治理 反映員工心聲 103快訊-苦基層 爽高層 組織改造成效調查成果現形 不記名組織改造後問卷調查 工會聽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