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公司民營化前,中華電信工會張緒中理事長遊說立法院各黨團簽署,修正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第8條第3項,緩衝5年保留乙類人員選擇月退權利,最後一個簽署黨團就是民進黨,由當時黨團書記長及幹事長蔡煌瑯及賴清德接見簽署見證。依照立法院各黨團協商同意法案,只要在院會宣讀即通過。

但當年立法院最後院會一天,也是最寒冷的冬天,我們夜宿立法院,竟然破天荒立法院第一次未審法案散會。誰知2009年正式實施勞保年金,勞工也有月退制度;反而原來依據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國家考試及格之中華電信乙類員工,卻連選擇月退的權利活生生被剝奪,成為年金孤兒。承諾依舊在,民進黨執政重來。

權利不是給抱怨沉默的人!

繳會費就有權利要求工會做事!...待續